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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小说】八月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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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娣的大眼睛漆黑而带着忧伤。来找我玩的时候,身后总跟着她一大帮小弟妹和她家的大黄狗。外婆不喜欢我出去,对他们说,我在睡觉。我在里面非常失望。可是等外婆不注意的时候,我悄悄跑出去一看,他们还等在那里,笑嘻嘻地看着我。
     我们几乎爬遍了村子附近的所有大山。坐在山顶的大岩石上面,看远方的大海。放声大叫。有时在堂屋里玩捉迷藏。招娣叫我躲到放谷子的大缸里,然后用簸箕把缸盖起来。为了采我喜欢吃的野果子,她爬到荆棘堆里面去,手上划得血痕累累。仔细想起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几乎是不说什么话的。也没有内心的东西可以交流。因为乡下的孩子,都是简单而淳朴的。
     她只是没有任何理由和条件地喜欢我。对我好。是我得到的惟一一份不需要任何回报的感情。
     后来很多年没有去乡下,我和招娣失去了联系。只有她母亲因为生病,被我妈妈接到家里住了几天。她告诉我,招娣每次在我放假的时间里,常跑到我外婆家门外去等我。可是我一直都没有回去。
     后来她妈妈死了。招娣嫁到了很远的外村。
     对于我们所承受的各自的命运。也许我们都应该是毫无怨言的。
     长大以后,我很少再有机会去乡下看望外婆和外公。
     工作以后第一个月的工资,我把钱汇给了他们。在信里对他们说,希望他们身体健康。
     田园对我的影响是深刻的。很多时候,我都不像一个太纯粹的城市女孩。性格里有慵懒,恬淡的部分,喜欢植物,衣服只穿棉布,对自然的景色和季节的变换有细腻的感受。花鸟市场是我爱逛的地方,和卖茉莉花的老头可以聊上半天。而城市街道两旁的梧桐树被砍掉的那天,我一边看着一边心里就痛起来。也许以后的孩子连稻子和麦子都不会区分了。他们丧失的是对自然和生命的感受。
     前年过年的时候,和妈妈一起回去了一趟。
     坐很长时间的长途车。心里淡淡的惆怅,不断涌起来的,是外婆唱赞美诗的声音。
     外婆种在庭院里的那棵栀子花树,长得很粗壮了。而童年的好朋友招娣,也已经不在这里。躺在外婆的木床和大棉被里面,闻到泥土和植物的清新气息,睡眠是香甜而安宁的。
     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外婆照例早早起床。在房间里忙碌地走动着,蒸馒头,煮红豆粥,厨房里水汽弥漫,外公在往灶眼里塞柴火。他们的说话声和松枝燃烧的劈啪响声,让我恍然又回到过去。
     我一个人爬到高山顶上,坐在大岩石上面,感觉温暖的阳光和寂静的风。山上的映山红和洁白的野山茶已经开了。我这样会独自坐很长时间。不需要任何言语和思想。
     在半山腰有一座石头垒起来的小庙,里面有刻在石头上的两尊佛。简陋而神秘。红烛边放着火柴,看到红烛熄灭,我把它们重新点燃。
     山中岁月,恬静地凝固了时光的流动。
     那时我看袁筱一的《黄昏雨》,她用法文写的得奖小说。这是一个无情而苍白的时代,我们相信爱情,爱情背叛我们。我们相信真理,真理欺骗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大学女生的心底,有这样沉重的感悟。但是我喜欢她给那个女主人公丅安排的结局。在乡村学校里教书,为所爱的人死于难产。
     在接近自然的地方,一个人也更接近他的灵魂。我相信这点。
     当一个从城市的喧嚣尘烟里出来的人,行走在田野和山风之间的时候,他是否会感觉到灵魂在边缘游荡时的孤独。
     而生活,是那么轻易地,就会淹没我们。


98楼2011-01-17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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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戒指
         在《暖暖》里面,我描写过一个银戒指。是城在百盛买的送给暖暖的礼物。那是他们在上海见的最后一面,暖暖离去以后一直用一根红丝线挂着它。
         因为这是用来温暖回忆的信物,即使已经和最爱的人告别。
         我觉得戒指是一种特殊的首饰。它所承担的寓意太沉重,所以并不是能随便用来装饰的首饰。所有的钻石广告总是充满了爱和诺言的光泽。而有时候,一枚普通的戒指,会因为时间的抚摸和往事的浸泡,而变得贵重。
         我想等到暖暖老去的时候,她会感激生命中曾经拥有的这枚戒指。是和最爱的人见的最后一面。那时候爱情还没有来得及淡却,而心已经苍老……
         我有这样的一枚银戒指。同样是在上海的百盛买的。它的名字叫玛格丽特。放在我手里的时候,它被装在一个浅灰色的丝绒小袋子里。我把它拿出来,它很明亮。很简单。戴在无名指上刚好,戴在中指上会有点紧。但是看上去非常的干净和雅致。
         有时候我会把它拿出来,放在手指上。很长时间了,它有些发暗。但是摸在手里依然清凉光润。这是一个人送我的。然后我们分别了。再也没有见到。
         母亲曾经送给我两个戒指。一个是她戴了很多年的,她常常和她的婚戒,一枚红宝石戒指戴在一起。那枚戒指是黄金做的,暗得发亮,是被岁月沉淀以后的郁重。上面有两颗小粒的紫水晶。俗气而温情。
         我常常会这样想,如果某天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衣食无靠的时候,我会不会拿这枚戒指去当。一层层地打开包裹着它的棉布,把它拿出来擦亮,然后递给当铺里的老板……好像一个久远年代里才会发生的故事。而母亲送的戒指,就是这样寄托着深切的关注和担忧在里面吧。可以放在身边,一直保护着漂泊路途上的心。
         16岁的时候,母亲觉得我长大了,就带我去珠宝店里,让我挑一个自己喜欢的戒指。我挑的是一枚简单的白金戒指,上面有菱形的花纹。那时候学校里也有时髦的女生戴戒指的,可我不喜欢戴,一直把它放在一个紫红金花的丝绸盒子里,藏在抽屉里。
         这个戒指在那时候算是比较值钱的,所以也就把它当做了自己的一笔小财富。后来,过了挺多年的,一个朋友过生日,刚好自己处于最落魄的时候,手里没有闲钱给好的朋友送礼物。想了半天,就从首饰盒里拿出这枚惟一值钱的戒指,给他寄了过去。
         那时候看电影《滚滚红尘》,在家里隐居写书的韶华,收到能才托人送过来的信,顺手就从枕头里掏出一枚金戒指给送信的人付了小费。能才后来见到韶华,把戒指还给了她。他说,以后不要把贵重东西胡乱送人。语气很认真,眼神却很怜惜。
         也许韶华是这样一个率性的需要照顾的女子,所以最终他爱上了她。
         有些人的灵魂会比他的物质要富足得多。因为自由。
         过了不久,又是这个朋友,从远方的城市寄了一枚戒指给我,也算是礼物。一样的白金戒指,只是看上去幼细了一些。但是我却不喜欢。我想我16岁时候的眼光已经和现在不同。就像喜欢的人,曾经喜欢过,可是最后却发现自己的心变得这样的淡。
         那枚戒指就不再戴过了。
         自己也买过戒指的。是一枚银戒指。在路上经过金铺的时候,看到摆在柜台里的一排戒指里面,有一只小蝴蝶花纹的。戴在手指上的时候,那只蝴蝶好像俯在手指上,翅膀微微掠起,有一种灵性的气息。
         我买下来的时候非常便宜。我想也许只有我才觉得它是这样的美。否则,空守在时间的等候里,它会很寂寞。因为看上去很粗糙,所以有时候会在情绪好的时候戴着它玩。比如穿一件白棉布衬衣或者黑色吊带裙,把头发扎起来,稍微涂一些银色唇膏,然后戴上发暗的线条疏放的银戒指,它的灵性就被衬托出来。
         那时候很喜欢在电视上看一个钻戒广告。两小无猜的男孩和女孩一起坐在一棵大树上,男孩用紫色的小雏菊编了一只草戒指戴在女孩的手指上,女孩甜美的笑容也如花朵般绽开。然后他们长大了,女孩披着纯洁的白纱,看着男孩在她的手上套上一枚戒指,那是一枚闪亮的钻戒。
         幸福,诺言,真爱。钻戒广告里重复的美丽辞藻,总是这样的让人心动。
         亦舒的小说《喜宝》里有一段描写,喜宝决定做富商的情妇,提出的第一个条件是让他开张支票买钻戒。喜宝挑了珠宝店里最大颗的钻戒,戴在手指上因为太重会歪在一边。可是她戴着它,在寂寞的时候转动它。
         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有很多很多的钱也可以……喜宝也许感觉自己受到了安慰。这一刻她这样富有,可是又这样的贫乏。因为这是一个自己买给自己的钻戒。
         所以,看到珠宝店里的戒指,会想只有钻石是不能随便买给自己的。不仅仅因为它的昂贵,还因为它所需要的漫长等待。等待生命中一个人的出现。等待一段用一生去实践的诺言。
         这是惟一需要用灵魂交换的戒指。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戴戒指的人。也许我会把戒指串一条丝线戴在脖子上,却无法忍受它对手指长久的束缚。戴着戴着,我就喜欢把它摘下来。我发现我的手指原来是这样的酷爱自由。所以我想我肯定也是一个不喜欢戴婚戒的女子。但是我会希望爱我的人送我一颗明亮的小钻石。
         明亮坚硬的小石头,等到老去的时候用来温暖自己的心。虽然诺言和爱也许已经一去不复返……可是依然能带来安慰。


    99楼2011-01-17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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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夏天,朋友把它送给我,是非常小的一只狗,肥胖的,茸茸的,纯白的毛色中杂着几块俏皮的黑色斑纹。我伸出手指摸它湿湿的小圆鼻子,它天真地抬起头看我,然后用它温暖湿润的小舌头,轻轻舔我的手指。那一刻,我的心柔软地膨胀起来,灌满了清澈柔情的水。
           我在灼热的阳光下,飞跑着去超市买牛奶和牛肉干。我不知道我可以给它什么更好的东西。一颗心在跑的时候,跳得让我疼痛。
           我们开始一起生活。我叫它小乖,这是我取的名字,它接受了这个称呼,何时何地,只要我大声呼唤,它就向我飞跑而来。常常一起去公园散步,它跟着我,因为太小,跑起来还摇摇晃晃的。
           我趴在地上擦地板的时候,它就在纸盒子里面探出小脑袋,我擦到哪里,它的视线跟到哪里。当然更多的时候,它非常喜欢躺在我的肚子上睡觉,也许因为那里比较暖和。我们常常玩的亲密游戏是,我叫它的名字,然后躲起来,它就开始四处找我。一边轻轻地抱怨地叫着。
           很奇怪它的眼睛,像一个婴儿。纯洁,无邪。当我们互相凝望的时候,我知道我们是相爱的。
           一个星期后,它突然开始生病。不肯吃任何东西。一直躺在角落里睡觉。
           我很着急,打电话给朋友,朋友对我说,你给它吃得太好,伺候得太细心。一条小杂种狗,随便养着就是了。
           可是我无法随便,我如此深爱它。我强迫它张开嘴巴给它喂药片碾成的粉末和水,依然每天去买牛奶和鸡肝。但是它已经没有任何活力。惶然的我,只好把它抱到朋友的家里。在路上的公共汽车里,它依然躺在我的肚子上,还勉强抬起头来看我,黑黑的圆眼睛充满悲哀。
           朋友的妈妈帮我照顾它,她给它吃药,用冷的毛巾垫在它的小脑袋下面。那个晚上,我留在朋友的家里睡觉,不敢回去,怕小乖会死掉。它已经处于弥留状态。我不肯吃晚饭,坐在地上,一边抚摸着它,一边不停地哭。
           朋友的妈妈说,不用这样伤心。只是一条狗。可是我哭得更凶。
           那天我是睡在阳台的凉席上。
           半夜,突然惊醒,听到小乖细细的叫声。它趴在我的肩上,用它凉凉的小舌头,舔我的耳朵。它来告诉我,它好了。我们没有吵醒任何人,黑暗中,抱着它温暖的小身体,我们彼此怜惜地亲昵着。我记得自己泪流满面。
           就在那一刻,我决定,我要离它而去。
           我把小乖留在了朋友的家里,坚决不肯再带它回家。下楼的时候,小乖一直跟我到楼道口,睁着它疑惑的眼睛,不知道我为何不抱它一起走。
           我看也不看它。飞快地跑了出去。
           朋友说,你真的不要它了?
           我说,是的。我承担不起这份感情,还是断了好。因为我是个容易溃败的人。
           小乖在朋友的家里留了很长时间。我偶尔去看它,给它带去牛肉干和牛奶,次数很少。
           它总是认出我。围着我的脚撒欢,躺下来让我抚摸它的肚子,显得很快乐。它一天天地长大,成为一条平淡无奇的母狗,喜欢跑到楼下的垃圾筒里去撒野,身上很肮脏。朋友因为搬家,最终把它送到了乡下。
           小乖彻底地失去了踪迹。
           朋友有时候还是会笑着对我说,你真的很残酷,坚决就不肯再收留它。
           我说是啊,我就是这样的。可是我没有再养过狗。我一直保留着和小乖在一起的照片。
           那时候它还很小,趴在我的裙子上。我看到我们两个都是很快乐的样子。
           只有情缘是伤感的。


      102楼2011-01-1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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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樱花
             她是他爱过的第一个女孩,在17岁的少年时。
             放学后穿越大半个城市,等在她的校门口送她回家。
             周末的时候,一起去看场电影,黑暗中把她柔软的手指,轻轻地放在自己的手心里面。这种清澈而甜蜜的心情,是生命成长的时候,最初的体验。
             那是春天的夜晚,他记得。
             送她回家的路上,两个人走在淡淡的月光下,一路都能听到樱花在风中飘落的声音。小路两旁的樱花树,开出粉白浓密的花朵,簇拥在一起,每当风吹过,就好像落下一树的雨水。
             在她家的楼梯下面,她站在阴影中微笑地看他,漆黑的眼睛,明亮得让他无法直视。伸出手,轻轻地把她的眼睛合上,然后俯下头亲吻她的嘴唇。她的头发上都是细碎的柔软花瓣,散发着刺鼻的清香。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眼睛里有温暖的眼泪。
             那一瞬间的幸福。
             他们在一起很长时间。高中毕业,他去了北方读大学,她依然留在南方的城市里。
             很多的信,偶尔的电话,很少的见面。每次假期一到,他就急忙买火车票往家里赶。有时候买不到座位票,就挤在闷热肮脏的车厢里站上20多个小时。
             累得发困的时候,在中看到的都是夜风中的粉白樱花,一片一片,无声地飘落下来。
             他觉得自己是这样地爱她。也许用一生的时间都不足够。
             快毕业的时候,她有过一个孩子。因为年少无心的疏忽。她对他没有任何埋怨。
             为了不惊动父母,他们借口旅行去了外地的城市。只是在去医院动手术的时候,她出了事故差点死掉。在廉价的小旅馆里,他整天整夜地守在她的身边。
             那个夏天很炎热,但是她脸上流下来的汗水和眼泪,却很凉。她勉强地微笑着对他说,没有事的,会没有事的。他只是轻轻地说,我会对你好的。
             我会对你好的。这句诺言他一直放在心里,但情缘错落,他们的路还是走到了尽头。
             分手的时候,明知道彼此有很多误解,但年轻气盛的他,还是固执地一去就不再回头。他离开了南方自己的家乡,到了另一个阳光充沛的城市。
             他有了工作,然后有了新的生活,直到在那里遇到一个美丽的女孩,买了一枚戒指和她订下了誓盟。
             生活很知足平静。每天早晨,他开着车先送孩子上学,送妻子上班,然后再独自开车去自己的公司。春天的异乡城市,马路两旁也有缠绵的樱花树。一串串粉白的花朵簇拥在一起,当风吹过,就有无数柔软细碎的花瓣旋转着飘落,粘在他的车窗玻璃上。
             像很多行残缺的雨滴。
             突然地,就想起一张10多年前的脸。她的脸。在南方潮湿的夜色中,在楼梯寂静的阴影里。漆黑的眼睛,明亮得无法直视。还有黑暗中她的嘴唇,他亲吻过的纯洁的伤口。这样的深,再也抚摸不出痕迹。
             不知道她是否依然在那个南方城市里。也许仍会有男人对她说,我会对你好的。但她的幸福已经和他无关。
             每个男人的最初,都会有一个樱花般的女子,飘落在生命里,注定颓败。


        103楼2011-01-1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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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完--------------------------------------------


          105楼2011-01-17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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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楼2011-02-25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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