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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不懂法的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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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吧用户_QeVWURy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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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懂法觉得自己干了件很聪明的事儿把自己送进去了。
不少网u其实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虽然成天把疑罪从无和合理怀疑挂在嘴边。但也就是仅仅认识这几个字而已。所不同的是不懂这个不会把自己送进去。
不知道有网u能根据现有披露的被采纳的证据帮男方找到合理怀疑不。



  • 贴吧用户_0MEKJSQ
  • 核心吧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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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该案二审在大同中院开庭,刑事与民事部分(彩礼纠纷)均未当庭宣判。席某某当庭哭诉冤枉,家属及律师坚持无罪辩护,检方维持有罪指控。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称女方未出庭;对于女方处女膜完整问题,检方解释某些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与处女膜形态有关;对于鉴定书称送检物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检方未做详细解释


2025-07-28 15: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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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吧用户_0MEKJSQ
  • 核心吧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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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楼主给我洗一洗。为什么在明确男方没有被检出精斑和STR痕迹的情况下,还能够被判强奸罪?


  • 在大峡谷背诵独白的绿帘石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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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女方使用专业的消毒清洗机器,辅以次氯酸钠溶液对私密处进行清洁,并且未留下伤痕,所以str的证据可以不采信是吗


  • 在大峡谷背诵独白的绿帘石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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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展示了str检测能分别检测出混合的成分。


  • 颜颜爱拼豆
  • 核心吧友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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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些人不用那么害怕。你们只要认真阅读那个七问七答,那男的怎么做的,你们通通反着来就好了嘛。法律就是依据那几点形成证据链判的,你们反着来还被判的话不就证明了你们说的什么什么不公的观点了吗?


  • 被咬死的倒霉男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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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连大同法院自己发的东西都看不懂也好意思出来洗地的吗 不可思议
本案根据审判长发表的审理依据,无法证明得出在性关系发生之时违背了妇女意愿①、使用了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②,这就是两个无法证明的犯罪构成要件。
法院发表的审理依据原文是“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被害人拒绝,被害人称等结婚后再说。之后,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被害人情绪激动,实施了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等行为,还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后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房内。期间,被告人拿走了被害人手机,直到回家途中,被害人母亲打来电话,被告人才将手机归还被害人。当晚,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经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身体检查,被害人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淤青;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卧室的窗帘被拉下掉落,客厅的窗帘有被烧过的痕迹。侦查人员也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该录像显示被害人在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后又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案发现场14层房内。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进行询问,被害人称其在与席某某谈恋爱期间,曾明确向席某某表示过自己反对婚前性行为。被害人母亲也证实,事后被害人哭诉其被席某某强暴了。法院认为,双方系恋爱关系,虽已按民间习俗订婚,但并未登记结婚,席某某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注意事情的时间走向,真正的性关系发生之时只有寥寥一句话:“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并未给出任何客观存在的、实际的犯罪证据,采信了哪里的证据证明被害人反抗了?采信了哪里的证据证明行为人使用了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
恰恰相反,在性关系发生之后,也就是原文“事后,被害人情绪激动...”从这里开始都是性关系发生以后,这些事情浓墨重彩的描写,写的绘声绘色,还说明了淤青、监控等等客观存在的证据。
为什么在最关键的性关系发生之时(也就是事中)一笔带过,丝毫不做解释,连客观证据提都不提?反而着重强调事后?问题是事后的证据并不能排除无罪的可能性啊?所以事后的证据有效性几乎等于没有。


  • 好咯的时候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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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来,我文化低,我就***麻,怎样?要告我?


2025-07-28 15: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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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ggrhjn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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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这讨论啥呀?Fy说啥就是啥!支持Fy


  • 家有撸小胖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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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这个吧,好多男的,普遍年龄不大,文化程度可能不会太高,他们天然的对女人有敌对情绪,天天“忧国忧民”,语言恶毒,心灵扭曲,以至于任何的不同看法都不允许出现,自信又自卑。


  • 雨漫游舟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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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雨漫游舟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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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房不等于同意。2.第一次同意不等于第二次也同意。3.第一种姿势同意不等于第二种姿势也同意。4.开始同意不等于中途同意,中途不同意要及时终止。5.同意可以撤销。以上,律师说的。
所以,谈恋爱一定要找一个真正爱你的,不会害你的人!这比什么都重要!
在巫告面前,
证据有用吗?没用!
视频有用吗?没用!
录音有用吗?没用!
女上位有用吗?没用!
《以上,参考锜振东案》
唯一有用的,就是避免污告的发生!!!就是找一个不会污告你的真爱!这个真爱不可能是捞女、心机女、绿茶女、渣女、拜金女、一夜情、🐔、更不可能是别人的老婆!只可能是单纯的善良的一心一意一辈子只爱你的傻白甜!当然这可能是非常漫长的过程。。。但对待不公平,我们只能【宁缺毋滥】!!!
另外,你也可以选择更简单的一条路━━孤独终老!


  • 100100百百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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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或者故意伤害等也能送进去,不认的是其过程


  • 冯胖子小童鞋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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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想把你送进去,专业律师也很难自证清白


2025-07-28 15: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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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群狼食衆
  • 初级粉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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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看透这件事不需要懂法,艾斯比,也就你们这帮打**的这么喜欢叫,事件的本质早就一清二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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