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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大贪”背后有啥玄机?(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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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便利,在向房地产公司等单位支付返税款过程中,身为密云县某镇副镇长的杨某单独或伙同他人,贪污公款多达一千余万。今天上午,因涉嫌贪污罪,被告人杨某在三中院受审。(法制晚报 2014年1月15日)<?xml:namespace prefix="o"></?xml:namespace>
一个副镇长,放眼全国也就副科或者正科级别,在许多人眼里甚至连“苍蝇”都算不上。然而,只因身兼财政科科长,并且负责招商引资及向相关企业支付返税款工作,他就利用返还给应纳税企业的比例是不固定的这个漏洞,从中抽取差额中饱私囊,短短数年间贪污数额竟高达一千余万元。要知道其工作的地方还是一个地理位置比较偏远,引进投资难度比较大的镇。以此观之,招商引资条件更好并且知道该漏洞的人员应该大有人在,那么是否意味着还“潜伏”着更多的类似贪污人员呢?虽无证据,但却难免让公众心怀疑虑。
那么,一个副镇长为何能够贪污一千余万元呢?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权力缺乏约束。许多人认为,小官小吏搞不起腐败大案、位高职重才能做大案。其实,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认识。因为官员搞腐败的“本钱”是权力,而不是职级。就如本案中,这名小小的科级干部,只不过手握招商引资及向相关企业支付返税款的“大权”,而因为该“大权”缺乏约束,就轻易的贪污了一千余万元,再次以事实证明了那句“绝对的权力就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
二是制度存在漏洞。一方面是管理漏洞,以本案为例,该镇长贪污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一次性贪污,而是在几年时间里,贪污了好几次巨额款项,为何当地镇党委政府居然毫不知情?是真不知情还是假不知情?另一方面是财政金融漏洞,一个小小的副镇长,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私刻企业财务专用章、自行填写收据等手段贪污公款、税款,财政系统和银行系统是如何让其瞒天过海,贪欲得逞的呢?
三是监督形同虚设。目前,无论是纪检监察等部门,还是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重点都在“一把手”和手握大权的大官身上,他们的一举一动,可能都在纪检监察部门和媒体记者、人民群众的监管范围之内。但是,对一些身居重要岗位并且手握实权的小官,却注意力度不够或者说压根就不在监管之列,这就为他们大搞腐败创造了条件。
其实,就在本月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请您建言”,提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和诉求表达渠道,更好地发挥全社会的监督力量。在留言中,就有网友如此感叹“大老虎离我们太远,眼前苍蝇每天扑脸”,这些扑脸的“苍蝇”无疑正是指此类贪污腐败的小官小吏。因为,对普通民众来说,高层的腐败不一定看得到,也没什么概念,他们平时感受到的往往是身边的腐败。因此,相对而言,“小官大贪”的影响更加恶劣,不仅伤害了群众利益,疏远了党群干群关系,还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需要从制度和范围上不断深化,一方面要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监督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另一方面则要对贪污腐败问题采取不回避,不姑息,不纵容的“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严惩一人,绝不留情,绝不手软,形成对贪污腐败的高压态势。


1楼2014-01-19 18: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