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我说的话:
几乎所有的传统技击技法在现有的散打比赛或其它类似自由搏击比赛中均能发挥作用(只要你真的有的话)。
第一,是几乎所有的传统技击技法,不是百分之百;
第二,是“散打比赛或其它类似自由搏击比赛”;
你以偏概全,并且你也知道散打有肘击和膝击,只是国内比赛不允许使用,因为杀伤力过大。但却整一个散打比赛规则来反驳。显然连你自己对自己的论据都没有认真读,就“复制、粘贴”。
如果将“拿法”理解为一定要用几根手指去抓拿的话。那实在是太片面和无知。
这句话的意思是:拿法并不绝对是一定要脱掉拳套才能实施,它代表的是一种控制方法论。所以,如果你真的有真本事戴着拳套一样可以“拿”。不要“JB歪了,怪马桶”(不是骂你,只是觉得这样比喻比较形象)。
另外,比赛毕竟是比赛。必然要有相应的规则来进行保护参赛的选手。否则还能有几个人敢参加?既然传统武术那么博大精深、渊源流长(我也真的希望如此),按理应该比其它搏击术更能适应比赛规则啊?因为人家没你这么博大精深、渊源流长啊?
至于散打规则肯定是一定要修改的!任何事情都是在不断发展的,更何况区区一个比赛规则?
本帖的初衷是:希望通过大家多讨论技法,从而发现散打比赛规则的问题并慢慢修正,这才是传统武术与世界各国武技接轨的最佳途径。个人认为:修正散打规则远比修正武林大会的比赛规则要重要的多!
22楼的太浮躁,不说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