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突然觉得,萨拉马戈的话已经提示他本人并不只是要讽剌城市文明脆弱。这个工作并非不重要,但是先于他感知问题者大有人在,卢梭就该算一个。据说,1550年里斯本大地震,正是天主教徒望弥撒之时,因教堂倒塌,集中一起的教徒死伤数万人,而呆在家里或在街上闲逛的不信教者反而多有逃脱。伏尔泰为此大受剌激,愤而作文批评写《神正论》的莱布尼兹,责问他:神或者是以此惨烈之祸试人或听任它发生,那么,所谓神的正义又从何谈起?卢梭不同意伏尔泰看问题的角度。他说关键是城市文明之祸--若不是大家聚集在城市,又何来地震震倒大片房屋以致于伤人无数?由此可见,仅仅讥讽城市文明脆弱,至少算不得有特别的新意。萨拉马戈总要说点别的意思吧?他是不是特别想说:高度发达的现代城市似乎让我们看上去很文明,其实暴力始终是我们的可怕的基因,一不留神,确切地说是一有条件(比如说我们看不见了)、或一到时候(比如说“视而不见”了)就可能发作,也许就毁了我们?因此,城市文明甚至只系乎一线--诸如大家是否看得见。要是突然看不见了,大家的生存方式就一下子全变了,在大家看得见的时候定下来的羞耻感、人我之分等所有社会规则,兴许一下子就会被抛弃。
从这个角度重新读一遍萨拉马戈的小说,我似乎比以前要明白了一些,而且还产生了两个联想:
第一,康德划分出感官等级,说视觉、听觉为较高级而嗅觉、味觉、触觉则为较低等级,搞得我们这些尊重感觉、并相信感官一律平等的现代文化人莫名其妙。但是我现在真是觉得老先生这种事也懂,真有两下子!至少从社会与文化上说,人们在社会上有了共同感,关于文化有了可分享感而不只是有布迪厄说的区隔感,社会与文化才有存在的意义与可能;而视觉恰恰就是人们产生共同感的最重要感官途径。这大概就是视觉的社会意义。视觉凭其社会意义的确配享较高的地位。
第二,靠什么来维护共同感?近代以来,曾有不少人提出社会的自然性或自然基础。比如斯密,说作为社会基本要素的同情与交换乃是出于人性之自然,因此也可以说社会秩序并非基于理性刻意设计,而是源于人的天性中的社会性。
从这个角度重新读一遍萨拉马戈的小说,我似乎比以前要明白了一些,而且还产生了两个联想:
第一,康德划分出感官等级,说视觉、听觉为较高级而嗅觉、味觉、触觉则为较低等级,搞得我们这些尊重感觉、并相信感官一律平等的现代文化人莫名其妙。但是我现在真是觉得老先生这种事也懂,真有两下子!至少从社会与文化上说,人们在社会上有了共同感,关于文化有了可分享感而不只是有布迪厄说的区隔感,社会与文化才有存在的意义与可能;而视觉恰恰就是人们产生共同感的最重要感官途径。这大概就是视觉的社会意义。视觉凭其社会意义的确配享较高的地位。
第二,靠什么来维护共同感?近代以来,曾有不少人提出社会的自然性或自然基础。比如斯密,说作为社会基本要素的同情与交换乃是出于人性之自然,因此也可以说社会秩序并非基于理性刻意设计,而是源于人的天性中的社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