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帝阴符经》之基本思想
《黄帝阴符经》的基本思想,是依天地自然的运行之道,法阴阳消长变化之理,辨五行生克制化之机,作为修炼、治国、统军、御将的道、法、术。
《黄帝阴符经》虽篇幅短,文字少,但涉及层面广,条目多,内含天机,外契人事。本经全文贯穿着“自然”之义。上、中、下三章含藏着道、法、术之三种妙用,前后始终渗透着“阴符”二字。前人将“阴”多以“暗”解,“符”作以“合”解。
“暗合”是什么?是说天道的自然运行,日月往来、阴阳升降、消息盈虚,必会自然形成寒暑交替、昼夜晦明、春夏秋冬、风云雷雨等现象。通过这些现象的升迁变化,随之就自然产生相互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生养、相互感应、相互克害、相互扶助、相互依赖的造化之机。故事物的成败兴衰、生死存亡、吉凶祸福、天地与万物之间、万物与人之间、事物与事物之间、人与人之间均在暗处默契着相互偷夺、相互窃取、相互损耗的造化之机。本经将此“暗合”一义,列举论述得很妙。首以“观天之道,执天之行”提醒人们,谨防天地之五气在暗处偷夺人的命体,因为在暗处,故称“五贼”。如人能悟察五气之妙用,反能偷夺天地之五气。这样就定会昌盛与长生。故谓“见之者昌”。贼即偷夺,偷夺是暗动之举。经书中说的“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这一段突出了一个“盗”字,“盗”即窃取之意。窃取是暗行之意。“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意即:火藏木中,奸生国内,然则火燃木自焚,奸兴国自破。木焚国破的前因,均在暗处。将此义涉及到修身上,就是以“木”喻性,以“火”喻情,以“国”喻身,以“奸”喻欲。木火、国奸之间又暗合着互为消解,互为损耗偷夺的紧密关系。情妄动必失本性,犹如火燃必焚木。六欲逞狂必丧自体,相似奸佞横行,必乱国政。因此,抱道修真之士,戒除诸妄念,一意真诚,精思固守,返情妄归于本性,方免“奸”、“火”之盗,才能与道合真。经文“不知不神之所以神也。“不神”即是天道的自然运化之机。天道的运行之机使人难以把握,故亦是“暗”意。再如下卷“禽之制在气”。意即禽的飞翔,善于制服驾驭气的技艺仍是“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