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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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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如图所示 法条说: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文章下面的却说,第三人可享受权利,不能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应该怎么理解呢?是不是我看漏了什么,谢谢各位老哥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7-06 10:14回复